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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7级博士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发布日期:2007-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

2005~2007级博士学习年限与学分:

1.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可提前答辩,但是不得小于2.5年;也可以延迟答辩,但最长不得超过8年。总学分要求≥31学分;

2.硕博连读和直攻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4-5年。总学分要求≥54学分;

3.博士生必须通过中国语文水平考试。

一、硕-博连读、直攻博学分分配表

总学分≥54学分

≥34

通识课程≥10 (辩证法2、技术哲学2、一外3、科技英语写作2、人文1)

学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课≥16;

跨一级学科课程≥2;

研讨课≥6

每位博士生要求交3份研讨报告及研讨记录单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开题后,每学期交1份研讨报告及记录单,记2个学分。论文定稿之前完成6学分。

专题研讨课是培养博士生综合能力和进入本学科前沿的重要环节,博士生应在导师确定的专题领域,查阅国内外最新文献资料,撰写专题研讨报告,并公开做学术报告,每完成一个专题研讨得2个学分。

≥20

文献阅读1

将选题报告及相关材料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开题报告 1

将选题报告及相关材料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中期报告 1

将中期报告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学术报告 1

参加各类学术活动撰写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学术报告记录单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发表论文 1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国际学术刊物1篇),记1学分;

学位论文 15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记15学分。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博士

总学分≥31

≥12

通识课程≥4 学分 (技术哲学2、科技英语写作2)

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

研讨课≥6

每位博士生要求交3份研讨报告及研讨记录单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开题后,每学期交一份研讨报告及记录单,记2个学分。论文定稿之前完成6学分。

≥19

文献阅读1

将选题报告及相关材料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开题报告 1

将选题报告及相关材料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中期报告 1

将中期报告送交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后,记1学分

发表论文 1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国际学术刊物1篇),记1学分;

学位论文 15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记15学分。

注:1、研讨报告、开题报告、中报告、学术报告统一使用“研究( )报告”本,见附件一研 究 生( )报 告.doc

2、研讨记录单,见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研讨课记录单.doc。3、学术报告记录单附件3: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