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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硕士研究生调档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7    作者:     来源:     点击:

2016年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初录工作已结束,现将调档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函将于4月26日以快递和自取的方式发放选择快递邮寄的考生请务必将手机处于开机状态;登记自取的考生请凭有效证件到能源学院研究生科(动力楼204室)领取。

(一)收到调档函后:

1非应届生:

请于5月20日前将“人事档案”及以下证明材料寄到能源学院党委。

(1)有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需提交《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或《解职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注:所有证明材料请学生本人拍照留存,开学报到学校系统要求要上传相关信息。

另有部分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的往届生,如果人事档案在我校就业中心的,请本人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到我院。

2、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收到调档函后,请交给现所在学校学院相关负责人,7月份毕业后,请于8月30日前由所在学校将“人事档案”寄到我院。

(二)本校应届毕业生档案已在华中科技大学无需调档。

(三)我院收到档案后,将在网页上公布学生名单,请注意查看。

二、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中下旬根据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寄出。

三、非应届生档案若未收到,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请需要办理组织关系和户口迁入的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再办理,录取通知书中有详细的说明.

档案邮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

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0934        

                                     

附件1《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样板供参考

附件2《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样板供参考

能源学院研究生科

                                                   2017年4月26日

附件1:

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

华中科技大学       学院:

兹有  同志拟被贵单位录取为(硕士/博士)研究生,该同志于 期间就职于 单位。该同志已于    年  月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我单位自  年  月  日起,不再为该同志支付工资。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签章)

   

附件2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

兹有XXX同志,性别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该同志档案于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局托管,档案编号为XXXXXXXXX。

特此证明

XXXXXXX人事科(人事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