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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2002]45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精神,学校将开展2017~2018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奖项设置

1. 申报的教师按承担的主要教学任务在本科生教学与研究生教学中选择一类归口申请。

2. 教学质量优秀奖拟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

1. 各院(系)可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并按照不超过本学年度任课专任教师人数8%的比例向学校推荐教学质量二等奖申报人。

2. 学校拟评教学质量一等奖10名。

三、申报条件

1. 近5年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最不满意课堂”记录,无学生评教居院(系)后5%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实行教学纪律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2. 凡本学年独立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等教学任务,且累计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的教师均可申报。

3. 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者的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应在本单位名列前茅。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1. 各院(系)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小组,确定拟向学校推荐的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1名,经院(系)教学纪律审查、师德师风审查合格,且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1),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与督查科。

2. 教务处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等形式对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3. 各院(系)可通过随堂听课、集体汇报、综合评议等方式,从所有申报教学质量二等奖的申报者中确定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名单,经院(系)教学纪律审查、师德师风审查合格,且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1)及《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2018年6月1日前提交给教务处质量监控与督查科。

4.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学质量一等奖推荐人选,并对各院(系)推荐的二等奖人选进行审定。

5. 对本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名单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校领导批准后,发文表彰。

联系人:杨道武,联系电话:875424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二等奖推荐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