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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主校区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

为编排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课表,对本学期组织填报“华中科技大学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作如下说明。

1.凡排课表中填报课程应是纳入学校审批通过备案的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包括一部分引进的MOOC课程,每门课程必须有课程代码,原则上不受理新开课程。申请上课的课程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和排课表,《课程教学大纲模版》、《校级课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请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并填写,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将课程教学大纲1份、排课表一式2份,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审批,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各留存1份,排课表的另1份交教务管理科排课。

2.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一般从开学第3周起开课,排课表中“周次”是指上课的起止周次;“选修人数”是指一个课堂最多选课人数,“开设课堂数”指同一门课程需开设几个课堂,“类别”是指课程所属的课程模块(“历史与文化”、“科技与环境”等),“选修对象”教师填写一定要具体、明确。

3.一门课程由几个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的,在“任课教师姓名”一栏请填上所有任课教师姓名,并标明每位任课教师上课的起止周次,上课情况需录入HUB系统;另外,职称一栏应填写学校已评定的职称。

4.课表一经排定印刷下发后,遇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需按学校有关调课手续办理。

5.填表时请注意:课程一般3节连排,周四晚上不排课,另外,国家法定节假日清明节2018年4月5日(第6周周四)、劳动节5月1日(第10周周二)、端午节6月18日(第17周周一)等3天不排课。

6.授课形式一栏选择打钩,如:选择双语授课的,是指已报教务处审批同意的课程。

7.由于学生选课非常踊跃,为满足学生学习的需要,原则上每个课堂容量不低于180人,希望教师对同一门课程开设多个课堂。

8.“承担其它的教学任务”是指任课教师除担任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主讲外,还承担有研究生、本科、成教的主讲,填写此信息是为核对课表用。

9.对排课时间、教室设备有特殊要求的,请在排课表中填写明确,需进行课堂考试(无论开卷、闭卷)的,在考试方式一栏请填写“笔试”字样。另外,不能占用上课时间进行随堂考试。

10.凡不属于学校专任教师编制的任课老师,请在排课表说明栏中填写人事编号。

11.第11周星期三(11月15日)前,各院(系)将课程教学大纲1份、排课表一式2份交教务处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审批签字、盖章,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各留存1份,排课表的另1份交教务管理科排课。

12.教务处有关科室联系电话,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87542323;教务管理科:875425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2.华中科技大学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校级素质教育通识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排课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