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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年度“光华”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院本科生:

本着光大中华文化的宗旨,通过设立奖学金、光华教育基金会投资助学项目等形式坚持资助祖国的教育事业。2018年为支持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他们更加努力的学习,台湾光华基金会继续在我校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光华奖学金”。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光华”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 参评学生范围

1.奖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1名,金额2500元;

2.大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立志振兴中华,服务建设事业;

2.学习勤奋、刻苦,某些学术课题的研究比较深入,或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成绩优良者,并积极为学校工作作出贡献;

3.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4.对少数民族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5.满足上述条件,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

1.即日起接受全院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将评审材料交至学工组(李励辅导员),截止时间为115日;

2.经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最终审议,按1:1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并上报学生工作处;

3.学工处收集整理审核所有获选人材料公示后报台湾光华基金会;

4.台湾光华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后告知学校,学校学工处告知各院系。

四、评审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2.个人申请书(打印后手写签名版,不得少于800字);

3.个人2017-2018年度成绩单(加盖公章);

4.个人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81026日